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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大学所持2项发明专利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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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济南大学所持2项发明专利转让 项目编号 TABM2439378_A
转让底价 4 万元 转让方 济南大学
保证金 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
挂牌时间 2024-11-18 至 2024-11-22

一、项目介绍

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(供给方)

技术项目名称 济南大学所持2项发明专利转让
行业分类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|其他
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其他
权属人所属地域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
十强产业领域 其他
项目权属(个人或单位名称) 济南大学
专利情况
转让底价 4 万元
合作方式 成果转让
项目简介 1、转让标的整体受让,不可拆分。 2、一种形貌、尺寸可控的黄色荧光粉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申请日:2017年03月03日 授权公告日:2020年03月13日 专利权期限:20年 介绍: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形貌、尺寸可控的黄色荧光粉及其制备方法,其化学组成为[(Y0.05Gd0.95)0.98Dy0.02]2O3。该系荧光粉的合成方法是以稀土硝酸盐作为母盐溶液,以尿素为沉淀剂,水和乙二醇为溶剂,通过均匀沉淀技术辅以多元醇技术制备前驱体,后经高温煅烧,即可获得形貌、尺寸可控的黄色荧光粉。本发明所制备的荧光粉通过改变溶剂水和乙二醇的比例,可以实现形貌(球形→球形/花状→花状)、尺寸(先减小后增大)的有效可控;具有良好的单分散性;具有优异的黄光发射,且存在Gd3+→Dy3+间的能量传递效应,可以显著增强Dy3+的发光强度,有望成为新一代照明显示材料。 3、一种GdAP:Tb3+绿色荧光粉的助熔剂 专利申请日:2017年04月12日 授权公告日:2019年08月16日 专利权期限:20年 介绍:本发明涉及一种GdAP:Tb3+绿色荧光粉的助熔剂,属于稀土发光材料领域。本发明所涉及助熔剂其主要成分包含NaCl、Na2SO4、NaCl和Na2SO4的混合物,通过调整NaCl和Na2SO4的混合物的配比,找到了一组最适宜于GdAP:Tb3+绿色荧光粉的助熔剂,通过添加本发明所涉及的助熔剂后,所制备出的绿色荧光粉具有颗粒大小均匀、分散性良好且荧光性能优异等优点。 4、截至挂牌日,专利均已取得《发明专利证书》。
市场前景分析
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
专利明细
序号 名称 申请号 类别 申请日 授权日
1 一种形貌、尺寸可控的黄色荧光粉及其制备方法 CN201710122468.1 发明 2017-03-03 2020-03-13
2 一种GdAP:Tb3+绿色荧光粉的助熔剂 CN201710235212.1 发明 2017-04-12 2019-08-16
专利是否合并转让
获得资助情况(国家计划课题等) --
项目开发阶段 --
样品情况 样品类型 --
信息有效期 -- 至 --

二、挂牌信息

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报价方式 网络竞价
保证金 0万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:00前(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)

三、披露信息

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
受让方资格条件
1、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;
2、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、支付能力。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。
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
1、转让标的整体受让,不可拆分。
2、一种形貌、尺寸可控的黄色荧光粉及其制备方法
专利申请日:2017年03月03日
授权公告日:2020年03月13日
专利权期限:20年
介绍: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形貌、尺寸可控的黄色荧光粉及其制备方法,其化学组成为[(Y0.05Gd0.95)0.98Dy0.02]2O3。该系荧光粉的合成方法是以稀土硝酸盐作为母盐溶液,以尿素为沉淀剂,水和乙二醇为溶剂,通过均匀沉淀技术辅以多元醇技术制备前驱体,后经高温煅烧,即可获得形貌、尺寸可控的黄色荧光粉。本发明所制备的荧光粉通过改变溶剂水和乙二醇的比例,可以实现形貌(球形→球形/花状→花状)、尺寸(先减小后增大)的有效可控;具有良好的单分散性;具有优异的黄光发射,且存在Gd3+→Dy3+间的能量传递效应,可以显著增强Dy3+的发光强度,有望成为新一代照明显示材料。
3、一种GdAP:Tb3+绿色荧光粉的助熔剂
专利申请日:2017年04月12日
授权公告日:2019年08月16日
专利权期限:20年
介绍:本发明涉及一种GdAP:Tb3+绿色荧光粉的助熔剂,属于稀土发光材料领域。本发明所涉及助熔剂其主要成分包含NaCl、Na2SO4、NaCl和Na2SO4的混合物,通过调整NaCl和Na2SO4的混合物的配比,找到了一组最适宜于GdAP:Tb3+绿色荧光粉的助熔剂,通过添加本发明所涉及的助熔剂后,所制备出的绿色荧光粉具有颗粒大小均匀、分散性良好且荧光性能优异等优点。
4、截至挂牌日,专利均已取得《发明专利证书》。
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
意向受让方须承诺,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,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,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,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;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,否则将视为违约;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,由受让方自行承担。
意向受让方须承诺,在收到《挂牌结果通知单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《技术转让合同》,并于签订《技术转让合同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(交易价款无息结算),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(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)协议成交不收费交易费用,若产生竞价,收取竞价佣金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 房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6196383
手机号 邮箱

五、附件资料